連云港市7月1日起調整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 | ![]() |
據連云港市人社局6月24日消息,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聯合下發通知,我市從7月1日起執行新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其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由原19935元下調為16842元,繳費工資下限由原3125元調整為3368元,這也是近年來首次下調社保繳費基數上限,同時,醫療、生育、失業、工傷保險繳費工資上下限按照新標準執行。
本次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標準后,從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達到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以及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216元,計算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86590元。
與此同時,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按16842元執行,繳費工資下限按3368元執行。期間參保人員的繳費工資大于等于3368元的,相應年度的最低繳費系數按1.0計算。此外,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為19935元,繳費工資下限為3360元。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為16842元,繳費工資下限為3368元。
醫療、生育、失業、工傷保險繳費工資上下限也將按照上述標準執行,執行時間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連云港市原來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按照全省上一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和60%確定,但由于城鎮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沒有計算在內,按上述辦法確定的繳費基數上限相對偏高。
“從今年7月1日起,根據國家最新統一規定,江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的標準確定將使用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加權平均值作為基數,因此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標準將實現首次下調。”市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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